5月17日,上海市,有媒体报道,一名女子疑似因感情纠纷,在写字楼内持刀伤人,致5人受伤。目前,警方已将涉事女子控制,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治疗,案件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爱情是美好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走到最后。即使是双方之间的感情出了问题,产生了矛盾,那也是两个人的事情,最好是当面解决。但有些人缺乏面对的勇气,一味地选择逃避,可逃避终究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5月17日,有媒体报道,上海发生了一起女子持刀伤人事件,造成5人受伤,经送医救治,其中4人已无大碍,还有1人正在治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经了解,女子是从外地来的,并不是上海本地人。此次来上海是为了找人,女子根据手里现有的信息,进入了一栋写字楼里,来到了其中一家公司,经过多番打听都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人。
满怀期待心情顿时落空,女子的情绪瞬间跌落谷底,这让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情绪激动的女子抓起旁边的水果刀,就冲周围的人划了过去,面对突发状况,周围的人反应不及,其中5人均被划伤。
通过网传视频显示,案发现场的地板上有大量的血迹,还有被女子划伤的人员躺在地上。事发后,警方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控制,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涉事女子被警方带走,经过询问,女子称因为情感纠纷,找不到人一时情急才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有网友表示为什么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去解决呢,非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不仅伤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也有网友表示,女子可能遇人不淑,这样的遭遇是令人同情的,但在极不理智的情况下,冲动行事伤害他人,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而且大家都是成年人,凡事还是要理性对待,情绪失控不是犯罪的借口,别人也没有义务为你的情绪买单。不论是什么原因持刀伤人终究是不对的,而且也很危险,一旦伤及人性命,到那时就为时晚矣。
有网友称,不明身份的女子这么容易进写字楼吗?安保人员是不是太松懈了?还有网友评论,为了一个渣男,毁了自己的后半生,值得吗?还不如趁早远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俗话说,好聚好散,强扭的瓜不甜。即便是与人有感情纠纷,想要理论,也要保持理智,切勿冲动行事。如果像本案中的女子一样,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在无辜的人身上,事情不但没有解决,自己还要为此负刑事责任,冷静下来肯定追悔莫及。希望该名女子能在事后主动对受伤人员进行民事赔偿,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对于持刀伤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他人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那么是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中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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