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27日。8月8日,永跃科技的一家上市子公司与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的一家国有公司(昌达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协议,同意向其出售5000架无人机的总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揭露这起案件引起了公众的注意。现在这个事件有了新的发展:18。9月9日,永跃科技发布公告称,最近收到江苏证监会办公室的一封信,信中称公司未充分披露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发出警告函以及已登记的证券和期货市场诚信登记采取了监督管理措施。同一天,该公司还发布了一份重要合同的终止通知,该合同是一份总额为3亿元的无人机合同。
时至今日,这种情况基本上解决了过去的一些疑虑。首先,如果河南最后一批贫困县摘帽,平舆县是否有必要、有能力在无人机上投入3亿元?其次,据称正在购买无人机用于机场运营,但2.47亿元的机场建设投资尚未实现,那么3亿元的购买资金从何而来?第三,永跃科技的主要业务是合成树脂生产,2022年才进入无人机行业。它的突出特点是什么?平舆县投资3亿元,竟然要从中购买无人机?江苏省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局透露,出售协议仍有“尾巴”:“附加协议”用于设定出售协议的有效条款,并对一切进行了解释。
特别是,补充协议规定的一个有效条件是乙方(即永跃科技的子公司)收到驻马店市政府的正式文件,该文件必须明确说明:,未来八年,驻马店市(九县一区)农业综合防控专项资金将委托昌达公司平舆县开展综合防控,专项资金优先支付给对方,受昌达公司委托,由在平舆县设立的经营公司或其他方承担经营费用。之后你觉得有点复杂吗?简而言之,昌达公司要想在未来8年内拿下全市农业联防联控专项,就要花3亿元从永跃科技购买无人机。
平舆县国有企业打算如何在未来八年内获得该市农业综合防控专项资金?是否有地方政府决策机构的参与和权威?从本质上讲,这种生效条件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因为生效条件过于空灵,很容易看出它是故意隐瞒的,因此存在欺诈的空间。
众所周知,签订大额销售合同无疑对上市公司有利。考虑到永跃科技股价已上涨不到6元19。6月1日,最高11,49元18。8月,公司决定宣布并签署3亿元人民币的大额订单28。8月23日,并对《补充协议》的内容保密。
目前可以得出的结论是,3亿元单身是与永跃科技、平舆县昌达公司“双簧”,掺杂了操纵库存价格、清理散户等多个隐蔽目的。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昌达公司,当国有的平舆县,准备在永越科技上坐花轿。是否存在在事件结束后同意分配利润的情况?音乐产业是否存在隐性的传播和利润传递?现在是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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