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在退税,基本都是几百几千,想着一直在家也不开学,都不知道怎么还花呗了,赶紧去试试看能不能退点钱,毕竟我也是打过好几个月工的人,满怀期待下载了APP,结果按照提示操作以后发现,居然是0??于是,不服气的我找了找方法,希望能帮到你们:
首先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新个税法规定,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政策过渡期内
年终奖可以在以下两种计税方法 中任选其一:
(1)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算纳税;
(2)年终奖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至于什么情况下会退个税,这里给大家介绍几个典型案例:
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低于6万元,但是平时却缴了个税。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但是却没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所以,在年度汇算时申报会产生退税。
3、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单一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平时预缴个税偏高,可以在年度汇算时,减除费用6万元、申报个税抵扣等,也会有退税的情况。
符合这6种情况可以退税
多缴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大家可以对号入座:
第一,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第二,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这是国家给的福利政策,你有继续教育的需求,养老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和负担,房贷的压力等,都可以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按比例或一定金额抵税。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第三,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举个例子,某纳税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
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无需缴税,因此可申请退税720元。
第四,没有任职受雇单位。
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例如,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3480元。因此,可申请15720元退税。
第五,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第六,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依据税法和国务院常务会精神,《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可以依法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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