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城市村民黄德义因私搭浮桥引发事端,引发社会极大混乱。公众辩论的核心是,对本案中制造问题罪的判决是否合适?
7月9日,多名当地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德义是一名因“浮桥事件”而失业的乡村教师。起初,村民们自愿出资跨过游泳桥。如果没有这座浮桥,村民们将不得不转向几十公里外才能到达对岸。
6月底,黄德义被举报再次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登记,该案正在审理中。
村民私搭桥梁收费18人被判寻衅滋事罪
洮尔河是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江西元河右岸最大的河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境内,吉林省西北部。黄德义村民之家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镇瓦房镇振林村,洮尔河沿岸,另一半为白城市桃北区平安镇平安村。
据此前媒体报道,黄德义的五个兄弟的全部职业生涯都在轮渡运输。20世纪90年代末,黄德义和他的三哥建造了三艘铁船用于渡轮服务,但没有标准费用。2014年,他焊接了13艘铁船,为家人和朋友建造了一座游泳桥,投资近1.3万元。2016年4月。2007年和2017年9月。2003年11月,洮南市水利局先后三次对黄德义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每次罚款1万元,并要求其拆除浮桥。大桥拆除后,2019年举行。2005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黄德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随后,黄德义的几名家属和亲属也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书认定,黄德义等员工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为建造该船游泳桥收取过桥费;在2014年至2018年间建造一座永久性桥梁。黄德义组织交流,制定了小型车5元、大型车10元的收费标准。他撞上过往车辆,索要大桥通行费52950元。他的行为很麻烦,被分别判处两年和两年有期徒刑。其余17人被判处不平等监禁和刑事处罚。
黄德义被定罪后,曾向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3月31日,洮南市人民法院驳回了黄德义的上诉。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现行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7月7日,当地官员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洮南市已对“黄德义私修塘桥事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并决定近期在镇林村附近修建一座便民桥,力争在秋清前完工。同时,洮南还将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示范镇林村附近的路桥设计。
当地村民和政府:建桥人不收费,有时外人过桥时会发生纠纷。
根据黄德义的刑事诉讼请求,黄德义和振林村的一些村民在河对岸有农田。春耕期间,数十公里的土地需要改道种植,因为它们无法直接渡河到达对岸。因此,黄德义把钱花在了购买桥梁建筑材料上,并建造了一座通往河对岸的游泳桥。这不仅方便了家庭,也解决了两岸村民的农业和秋收问题。
7月9日,与黄德义同村、江边另一村的几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德义曾是村里的一名小学教师,如今已年过半百。他因出资修建游泳桥而被判有罪,并失去了教师的工作。现在它依靠农业和工作谋生。起初,所有穿过游泳桥到对岸的村民都同意支付这笔费用,但没有强制性费用,支付的费用从3元到10元不等。
7月7日,当地官员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洮南市已对“黄德义私修塘桥事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并决定近期在镇林村附近修建一座便民桥,力争在秋清前完工。同时,洮南还将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示范镇林村附近的路桥设计。
当地村民和政府:建桥人不收费,有时外人过桥时会发生纠纷。
根据黄德义的刑事诉讼请求,黄德义和振林村的一些村民在河对岸有农田。春耕期间,数十公里的土地需要改道种植,因为它们无法直接渡河到达对岸。因此,黄德义把钱花在了购买桥梁建筑材料上,并建造了一座通往河对岸的游泳桥。这不仅方便了家庭,也解决了两岸村民的农业和秋收问题。
7月9日,与黄德义同村、江边另一村的几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黄德义曾是村里的一名小学教师,如今已年过半百。他因出资修建游泳桥而被判有罪,并失去了教师的工作。现在它依靠农业和工作谋生。起初,所有穿过游泳桥到对岸的村民都同意支付这笔费用,但没有强制性费用,支付的费用从3元到10元不等。
黄德义一家也同意在河对岸的部分土地上修建这座桥,这不仅方便了他们一家,也方便了所有人。镇林村的村民认为,修建这座桥需要一大笔钱。收集一定的通行费和一些资源,我们意识到“如果没有这座浮桥,我们将不得不走几十公里才能到达对岸,这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
镇林村的另一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为了村民的利益,有的村民不出钱过桥,黄德义一家也不出钱,他从始至终都不给钱。
安泉的一位村民声称,这座浮桥基本上是由黄德义和他的家人维护的。以前,当外国人过桥时,有时会发生费用纠纷。一些路人在理解原因时付出了代价,而另一些人则在不付出的情况下放任不管。
洮南市瓦房市政府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答说,他们认为黄德义修建的游泳桥收费“但不是强制性的”。工人们还否认了黄德义在修建游泳桥期间挖路的传言。他说,浮桥将洮南市瓦房市振林村与白城市洮北区平安市平安村连接起来,大大缩短了两岸村民的距离,村民在这里建桥的需求强烈。
法人:不存在造成当事人行为问题的主观故意
7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发表了一篇文章《私搭浮桥是犯罪吗,敲诈勒索或任意损毁或占用公私财产,在公共场所造成问题,在公共场合造成严重骚乱。在本案中,法院认定黄收取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迫索赔。黄声称,他投资了13万多元焊接和建造船体,并支付了费用。同时,他没有强行收钱,而是依靠村民的准备。对于普通路人来说,不存在“不给钱、不放钱”的情况。镇林村和陶尔河上几位村民的照片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如果上述证明属实,则支付过桥费纯属自愿,不能强制索赔。
罗翔指出,即使未经许可建造桥梁被认为是违法的,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是行政处罚,不承担刑事责任。此外,未经许可建造桥梁的人甚至可以在晚些时候办理必要的手续,而不是全部拆除,特别是如果建造桥梁可以方便人们的出行,不建议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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